法学是一门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的人文学科,实习是学习法学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实习,我们可以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习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和学以致用;在实习中,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在大三上半学期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实习。实习律所在尧城律所。在刚进律所的时候,我非常的紧张和忐忑,不知面对未知陌生的环境,自己是否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但是我很快镇定下来,用心记下每一位律师的姓名和主攻专业,每天早去打扫卫生,帮前辈们打打下手,认真对待律师交代的任务,从不懈怠疏忽。当律师师傅提前给我布置了任务后,我会在网上提前查阅资料,做好充分的准备,以便在第二天以最好的状态迎接未知的挑战,不能辜负每一位律师对我的信任与期待。
当初,我怀抱着朴素的正义感和想要帮助弱势群体并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巧的愿望而进入律所,跟随各位律师从案卷中找证据、开庭接待当事人、为当事人写起诉书、离婚协议、租赁协议等法律文书。我渐渐地体会到了法律人的艰辛和压力,律师在世人眼中往往代表着自由、体面、风光,然而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却是只有真正投身于这一行业才能体会得到,尤其是对于我们实习生而言,由于专业知识缺乏技能不多,在面对当事人的询问时,我们有时会陷入困窘,在当事人的面前查资料、找模板。所以我们能够跟着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们接待当事人,听听律师们是怎样和当事人谈话,是一个极好的从中汲取知识的营养和谈话的技巧的锻炼机会。
深度接触律师这个职业后,我才真正发现律师们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大,他们也需要养家糊口,需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进行各种业务。在事务所时,不同的律师面对当事人的态度和方法不同。
主任律师接待当事人时会直切要害,他们一天有太多的工作量,他们常常会熬夜到凌晨两三点,早上六点起床处理新的一天的任务,没有任何多余的时间浪费在接待上,因此他会直截了当地询问当事人:“你找我是想让我帮你做什么,你是想要做什么?”如果当事人一下子说不清这个事情,他会清楚地问当事人几个问题,用自己的思维主导谈话局势,找到关键,然后初步提出解决的方法。这既不失人情味又不失专业素养和职业要求。他们有资本也更有底气去被更多人认可,让更多的人慕名而来寻求帮助。
一般律师则会和当事人真诚沟通,理解当事人的处境。他们会仔细听当事人诉说问题,一步步的和当时一起分析问题,将各种法律关系讲给当事人听,使他明白。如果这个问题不需要诉诸法律就可以解决,他会建议当事人进行调解,无需浪费人力物力。
记得在刚进入律所时,王律师为了缓解我们的紧张和不安,便主动说我这里有份任务需要交给你们,你们可以吗?我们四个人异口同声的说可以,接着王律师将他的一沓卷宗交给我们。我们按照办案流程顺序整理案卷内容,对每个案件写一些简单的结语。我们在一上午的时间内熟悉了这些流程,下午的工作也变得迅速而准确。从中我看到了以前从未看见过的刑事、民事、行政案子,见识也增长了不少。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件事,就是我们的实习带队律师给了我们一个从头跟起的刑事案子,这件案子涉及人员多,罪名都是一人多罪,且被检察院初步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事件。我们在杨律师的指导下,从20多个卷宗中一步步看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讯问、询问笔录,从中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从有利于当事人的方面找出观点,然后整理成文档分析总结。从这些有利的证据中,提出自己的辩护理由。辩护理由不是强行牵扯,而是对公安局,检察院的起诉内容进行辩驳。而且我还了解到了一般的刑事案子中大多都是口供证据,这是最有争议的一部分,律师的任务就是从口供中寻找破绽、找到突破口、打破公诉人的证据链,从而形成有利于当事人的新的证据链。在做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我逐步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例如在做完某些证据汇总时没有得出最后的结论,还需要带队律师帮助提醒我。除此之外具体要做什么都是带队律师给我们发布详细的要求,我们按照这个要求去做一些琐碎细小的工作,我也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缺少大局观念,不能总体把握案件整体,如果给了我这样一个大案子我便会无从下手,一头雾水。
实习中,我还学到了在法庭上说话的技巧,我从头跟到尾的案子在我实习快要结束时开庭了,虽然我没能去到现场,但是我在网上看了视频。赵主任在做这个案子的最后总结时,说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声音高低起伏,停顿得当,在枯燥沉闷的持续两天的开庭中使人耳目一新,精神得之一震,人们乐意也愿意听她发言讲话,这不正是我们实习要学会的内容吗?
在学校时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写作的课程,记得有一次一位当事人在律所快下班的时候,风尘仆仆地走进来,当时律所的律师们正好都不在,他要求我们给他快速起草一份租赁和雇佣合同。在起草过程中,我先是从网上查找模板增改删除,又结合他的的需求增加一些项目。但从中我发现当事人在最大化的扩大自己的权益,对相对方的保护及有利条款的方面内容少之又少,我认为这种合同的草拟或签订是不公平的,法理上的显失公平制度构成了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订立合同同时显示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显失公平制度作为我国《合同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功能在于矫正合同自由原则所形成的不公平现象,但由于我国法律对显失公平的标准未作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容易滋生各种弊端,到最后双方兵戎相见,既浪费财力又浪费物力。
这何尝不是大家法律法律知识较薄弱的表现呢?如果大家在起草合同时就写明当事人双方的权益,事情最后也会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起二三十年前明显增强,但仍旧薄弱,一位律师师傅说了这样一个故事,公安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回答:有问题请找我的律师,我有权拒绝回答问题,那位公安办案人员哭笑不得,这是香港电影电视看多了,在中国你必须如实回答问题,交代事实,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情节,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而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检警察讯问或者出庭受审时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权利,其实这两种制度都是对人权的保障,与案件无关则有权保持沉默,而被讯问前也有被告知的权利等。这是在国际人权保障背景下,中国现代刑事询问制度的改革,在这多种方法多管齐下的情况下,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人的法律观念意识会更上一层楼。
最后就是我对法律行业有了新的理解。
首先要做律师需要强大的抗压能力。各种事情接连不断,当你正在看卷写意见时,电话或是当事人就会突然出现,使你不得不中断此时的思路去接待新的事情,完成之后你还需要从头开始,那么也就花费了双倍时间。年轻律师生存环境更为恶劣,没有名气、也没有和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手头没有案子,自己的专业也还有待增强。所以我们必须耐得住寂寞,其实更加重要的是勤学习法律知识、勤请教所有同行、勤动脑开拓一切可能的案源,抓住一切可能抓住的机会,只有这样勤奋努力、追求进步,提高专业能力,才能够实现个人职业理想,成就一番事业。
其次专业知识要不断更新,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有面临败诉的风险。同时律师在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有可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知识,这时你就需要多方面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从而能够从容的面对未来未知的种种挑战。
然后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这并不是说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良好的沟通能力才是最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希望一名律师啰啰嗦嗦滔滔不绝,而是希望他能言简意赅的把观点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之后我会更加注意逻辑思辨、沟通能力的培养。
在成长的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欠缺之处。首先是文书写作有待加强,许多合同我只是在学习民法时有所了解,没有独立写过文书,虽然自己也为此去图书馆查阅资料,但思想还是零散的、不成体系。第二是虽然我的专业知识体系初步成型,但还未真正理解与牢记。第三是在增强业务能力的同时学习沟通技巧,锻炼自己,能够更加自信从容地面对当事人的请求与需求。
毕业实习是大学生涯中最值得憧憬的一项课目,也是我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天真封闭的学校向复杂开放的社会过渡的过程。这个过程既让人兴奋又使人受挫,苦并快乐着。通过这一个多月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感受到了从学校到社会的巨大变化,我从一个书生气十足的大学生逐渐在社会中经受磨练和考验,使自己逐步适应社会节奏,有些东西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改变着我自己,学会稳重和成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律所的这四个月里,我也发现了许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加深了对这些问题的理解。比如在学校时面对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的问题,我一度认为应该废除,老师曾说,在我们这个国家,死刑原本就有悠久的历史,各个国家的社会背景,人口历史,风俗习惯等各不相同,死刑是否废除应该考虑这些。我当时想在人权保障呼声愈发高涨的情形下,我们是不是该适当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但在实习期间看到越来越多的案子,也看到了许多穷凶极恶、做尽伤天害理事情的人。我明白了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强调一命还一命、父债子偿、报仇等一系列流传至今的俗语谚语,从侧面反映中国人的社会文化背景,如果废除死刑,对于受害者家属的精神和心里理会是多么大的打击。上海保姆纵火案里的保姆只是为了自己想要借钱赌博的私欲而故意纵火,一己私欲使一个美满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这样的痛该用什么去抚慰。
最后,十分感谢尧城律所可以给我一个机会进行实习,也感谢每位律师们给我布置的任务以及对我的细心栽培,在此特别感谢杨立胜律师对我的指导和帮助,是你的指导和帮助让我成长地更快,学到了更多。感谢这段异常绚丽和精彩的实习经历,我将永不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