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晋师校字〔2017〕29号)、《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调整规定》(晋师教字〔2015〕4号)和《关于2023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部〔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社会学与法学学院2023级本科生调整专业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级本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各专业转出和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2023级在校本科生数的10%。
专业名称 |
在校生人数(人) |
法 学 |
108 |
社会学 |
78 |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许调整专业:
1.申请学生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通过转入专业知识水平测试者。
2.申请学生因公伤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由本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并经校医院复查核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和专业发展情况,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申请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专业调整: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低录取批次专业转为高录取批次专业者。
3.招生类别属于艺术及体育类或国家有明确规定者。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专业调整者。
5.公共必修课有不合格记录者。
四、审核办法
(一)转出审核
申请人数超过允许转出限制名额后,按照大一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面试学生资格(面试人数为各专业可转出人数的2倍);学院组建面试小组,进行专业考核。最终按照综合成绩(大一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各专业10%的人数比例,确定转出学生资格(若末位两个学生成绩相同,以公共必修课排名靠前者优先转出)。
(二)接收审核
1.申请条件
(1)符合教务部文件调整专业相关规定的2023级本科生。
(2)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
2.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人数超出允许接收人数时,学院各专业组织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并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上报学校。由学校最终审定并公布社会学与法学学院各专业接收名单。
五、办理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2月26日-2月27日)
1.拟申请学生填写《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教务处官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拟转出学生于2月27日前,将填写好的《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诊断证明等)交至南区一号楼01320教学秘书处。
(二)转出审核(2月28日-2月29日)
1.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综合审查,符合转出规定的,在《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通过审核的拟转出学生名单通过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出学生《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诊断证明等)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部教务科。
(三)转入审核(3月1日-3月6日)
1.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通过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部教务科。
社会学与法学学院
2024年2月23日